Waymo 將依照新加坡的時程表進軍新加坡
新加坡於 2016 年舉辦了全球首場機器人計程車試驗。該國將於 2028 年推出商用機器人計程車。這十二年的差距並非源於技術落後——而是政策選擇,而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本週已將此以書面形式明確說明。 Waymo 已進入一個公開保留了「放慢其發展步伐」權利的市場。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新聞稿中,有一句關於駕駛員再培訓的內容,這是其他任何 Waymo 營運市場都未曾明文記載的。
新加坡於 2016 年進行了全球首場公開的機器人計程車試驗,當時 nuTonomy 將無人駕駛計程車投入一北區(one-north)的道路上行駛。商業化的機器人計程車服務將於 2028 年登場——這距離首場試驗已過去十二年,而 Waymo 也在此期間進駐了該市場。
Waymo 於 2026 年 9 月 17 日宣布進軍新加坡,此後相關報導皆將該國監管政策的明確性視為主要吸引力。這種明確性是雙向的。 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9月18日的公告,截至2026年9月,Waymo是新加坡第三家獲准擔任自動駕駛車輛營運商的公司,與ComfortDelGro及Grab並列——該公告同時聲明,政府「不會允許自動駕駛車輛的部署速度超過我們重新培訓及支援受影響駕駛員的能力」。 在 Waymo 進駐的其他市場中,尚無任何一處曾將此項聲明以書面形式明確載明。
Waymo在新加坡的公告
Waymo 於 2026 年 9 月 17 日宣布,將與交通部及陸路交通管理局合作,於 2028 年在新加坡推出全自動駕駛、全電動的叫車服務。 捷豹 I-PACE 車款將於數月內抵達,由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以手動駕駛方式營運至 2027 年,並於 2028 年透過 Waymo 應用程式正式向公眾開放服務。
相較於具體日期,實施的順序更為關鍵。 Waymo 的公告中闡明了三個階段:隨著當地營運體系的建立,首批 I-PACE 車隊將於未來數月內抵達;2027 年的準備階段,由受過訓練的自動駕駛專家透過手動駕駛,協助「Waymo Driver」系統適應當地道路結構與季風天氣;以及 2028 年的商業化上線。 共同執行長泰克德拉·馬瓦卡納(Tekedra Mawakana)將此描述為與引導該公司美國市場擴張,以及進軍東京、倫敦和慕尼黑的計畫所採用的同一套系統化框架。
哪些公司是新加坡核准的自動駕駛營運商?
三家
截至 2026 年 9 月,新加坡共有三家獲准的自動駕駛車輛營運商——康福德高(ComfortDelGro)、Grab 以及 Waymo;其中 Waymo 被列為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發布的公告中最新獲准的營運商。 所有自動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載客前,必須通過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與研究卓越中心(CETRAN)的安全評估,該評估採用由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與CETRAN在交通警察部門意見參考下共同制定的測試標準。為何新加坡等待了十二年
最接近的結構性類比並非其他交通市場,而是藥品審批流程——企業不會先上市再事後協商,而是必須按照監管機構指定的順序進行臨床試驗,而審批權則由監管機構掌握。 新加坡為自動駕駛建立了這樣的機制,以CETRAN作為試驗場地,並由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擔任核准機關,而Waymo的三大階段與此機制幾乎完全吻合。
全球首個公開的無人駕駛計程車試驗於2016年在新加坡展開,商業服務則將於2028年上線;圖1中這十二年的跨度,正顯示了這段期間的進程。

根據相關報導中流傳的數據(該數據尚未經公司證實),Waymo 目前在美國約十五座城市擁有約 4,000 輛行駛中的車輛。在新加坡,該公司已同意進行為期兩年的「後座無人」駕駛測試。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所制定的「再培訓條款」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新聞稿做了一件 Waymo 公告中未提及的事。除了歡迎該營運商進駐外,該聲明還承諾政府將協助駕駛人及早做好準備、支持他們習得新技能,並協助有意願的駕駛人轉職至日益成長的自動駕駛(AV)
該產業將創造——此舉是基於 2026 年 7 月(即 Waymo 進軍市場的消息公開前兩個月)所宣布的人力轉型方案。接著,該文件闡明了限制條件:部署規模不得超出該州重新培訓並支援受影響駕駛員的能力範圍。
若將此視為部長級的「清嗓子」之舉,則無甚特別;但若從其本質來看——這是一份由核發許可的監管機構所發布、針對私人營運商擴大規模速度所設的公開條件——則屬截然不同的文件。新加坡並未承諾在事後緩衝過渡期的衝擊。 當局保留了設定擴展速度的權利,並在同一份既表達歡迎又明確表態的新聞稿中如此聲明。這是美國市場從未賦予自身的調控槓桿,因為在美國,自動駕駛的部署始終都先於任何再培訓框架。
新加坡將自動駕駛車限制在有人駕駛車輛之後。
誰的時鐘決定步調
Waymo 強調安全驗證,而 LTA 則著重再培訓能力,圖 2 中所述的這兩項限制,分別管轄同一時間軸上的不同階段。

LTA 的立場同樣有充分依據,且背後有制度性機制支撐——這項人力配置方案早在 2026 年 7 月便已立法通過,當時這份公告尚未發布。 這兩項限制條件僅是在不同時間點發揮作用:一項決定2028年能否實現,另一項則決定2029年與2030年會呈現何種樣貌。兩份聲明均未提及的情況是
當這些規定相互衝突時,在一個市場早已給出答案的情況下,究竟由誰掌握控制權,這是 Waymo 在目前營運的任何司法管轄區都未曾面臨的問題。nuTonomy 於 2016 年在新加坡道路上推出全球首輛公開運作的機器人計程車,而該國要到 2028 年才會出現首輛商用機器人計程車——這般時間順序乍看之下似是謹慎之舉,但若細讀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新聞稿,便會發現其實是基於再培訓能力而刻意限制部署的策略。 未來數月內抵達的捷豹 I-PACE 車隊,最初兩年將由真人坐鎮駕駛座,學習雨水對 PIE 公路車道標線的影響。所有關注這則公告的政府,都在觀察一個既歡迎開創性營運商進駐、卻又緊握煞車踏板,並將這兩項事實同時寫入同一份新聞稿的國家。
倘若 Waymo 能提前通過 CETRAN 評估,究竟哪項會率先讓步——是 2028 年的上路日期、再培訓時程表,還是 LTA 所宣示的「不讓部署速度超越培訓進度」的承諾?答案取決於屆時新加坡有多少點對點駕駛員已轉任新職務。
這項發展與我們先前關於自動化如何重塑工作的報導息息相關,其中從任務層面分析的觀點,解釋了為何駕駛員的轉型極少能以「一對一」的純粹替代形式發生。
1. Waymo 究竟何時會在新加坡開始營運?
商業服務預計於2028年啟動,但車輛將更早抵達。 Waymo 表示,首批全電動捷豹 I-PACE 車隊將於 2026 年 9 月 17 日宣布後的數月內抵達,隨後將進入 2027 年的準備階段,屆時將由受過訓練的專家進行手動駕駛。透過 Waymo 應用程式提供的公開自動駕駛叫車服務,預計將於
2028年。2. 為何 Waymo 需耗時兩年才開始載客?
新加坡規定,任何自駕車在公共道路載客前,都必須通過 CETRAN 的安全評估。2027 年的準備階段已培訓自駕專家進行手動駕駛,以便「Waymo Driver」系統能適應當地的道路幾何結構和季風天氣模式。Waymo 表示,這與其指導美國市場擴張,以及進軍東京、倫敦和慕尼黑所採用的系統化框架如出一轍。
3. 新加坡的計程車及私人租車司機將面臨何種處境?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聲明,政府不會允許自動駕駛車輛的部署速度超過其重新培訓及支援受影響駕駛員的能力。LTA 承諾將協助駕駛員習得新技能,並根據 2026 年 7 月公布的勞動力轉型方案,協助有意願的駕駛員轉職至自動駕駛產業所創造的職位。
4. Waymo 是唯一在新加坡營運的自動駕駛公司嗎?
不是。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 2026 年 9 月 18 日的公告,Waymo 與 ComfortDelGro 及 Grab 同為新加坡獲准的自動駕駛車輛營運商。 新加坡在該領域的參與歷史更為悠久——nuTonomy(後併入 Motional)曾於 2016 年在新加坡進行了據記載為全球首例的公眾自動駕駛計程車試驗。
5. Waymo 為何選擇新加坡作為其首個東南亞市場?
Waymo 共同執行長 Tekedra Mawakana 指出,這是因為新加坡具備可靠性、永續性,以及以人為本的進步。 實際上,新加坡設有明確的審批流程——即由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與CETRAN共同制定、並徵詢交通警察意見的CETRAN安全評估——這為新進營運商提供了明確的目標,而非開放式的協商過程。Waymo 目前也正積極籌備在東京、倫敦和慕尼黑的服務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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